丰泽区五项举措强化社会救助工作

01.08.2016  19:40

  一是提高城市低保标准。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市低保标准从2015年每人每月491元提高到2016年540元,比增10%。截止7月份,全区低保对象779户142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93.5万元,实际补助水平每人每月390元,比去年提高9.7%。同时,抓好精准低保,加强低保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维护低保系统数据,开展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原低保对象58户123人,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保”。

  二是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出台新的《关于完善城市居民医疗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提高救助标准,第一类救助对象的住院救助比例调整到90%,第二类救助对象的住院救助比例从60%提高到70%。提高救助限额,特殊门诊救助年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从1.4万元提高到2.1万元;住院救助年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从2万元提高到3万元。扩大救助范围,将将因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的重特大疾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增加救助方式,首次实施一次性定额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确保资金筹集,规定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标准从救助对象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

  三是提高临时救助限额。重新修订《泉州市丰泽区临时救助规定》,提高救助限额,一次性救助金额最高限额由原来的0.5万元提高到1万元,一个家庭全年救助金额累计最高限额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到2万元。明确救助对象,扩大救助范围,详细规定重点救助情况。丰富救助方式,增加发放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缩短工作时限,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加大资金投入,救助资金筹集方式按照户籍人口每人7元标准筹集临时救助资金,每年预计新增筹集资金约140万元。

  四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丰泽区从2016年1月起实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在我区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高于省定标准50元。对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截止7月底,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1769人,累计发放补贴金102.235万元,使残疾人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五是改造提升避灾点。在2015年改造提升9个避灾点的基础上,该区今年又有9个避灾点的改造提升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完善应急反应预案,明确各避灾点的管理单位和责任人,制定管理人员管理职责、避灾人员行为守则等,细化完善避灾点工作流程,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责任明确、运转有序。储备基本生活物资,每个避灾点投入补助资金5万元,9个合计45万元,由政府统一采购避灾物资配置到各避灾点仓库。同时,与附近的商场、超市等签订协议储备物资,建立起避灾物资社会化供应机制。

 

(丰泽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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