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立项不再分类

30.04.2015  22:44

  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启动,将对分类立项和经费资助方法进行改革。

  据了解,今年起对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立项不再分A、B类,均为由省教育厅资助的“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并统一编号。按照各高校中青年教师占全省高校中青年教师总数的比例和各高校往年承担项目情况等原则予以安排项目推荐数。

  省教育厅将按立项推荐数50%的比例给予经费资助,不足部分由高校自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科技类一般项目不低于2万元、重点和产学研项目不低于5万元,社科类一般项目不低于1万元、重点项目不低于2万元。如高校未按要求予以足额资助,一经查实,将核减明年申报项目数,直至取消申报项目的资格。

  对尚未成立学校学术委员会或者近3年内没有申报教育科研项目或没有能力承担教育科研项目的高校,今年继续不予安排教育科研项目。

  省教育厅提醒,项目申报人应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进行上报,系统自动受理申报的时间截止至6月1日。

附件:
  • 2015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社科类)推荐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