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中院:福建首个独立编制金融审判庭成立

23.02.2016  11:56
  2月18日上午,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金融审判庭授牌仪式,成立福建省首家独立建制的金融审判庭,并为12位涉金融纠纷司法联络员颁发聘书。此外,该院还与漳州市金融办举办“防范风险、服务发展”座谈会,共同探讨防范金融风险对策。

  据悉,金融审判庭实行涉金融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将审理一审、二审涉金融机构纠纷案件,涉融资、证券、票据、保险、信托、期货等纠纷和民间借贷案件,审判涉金融刑事、行政案件,向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提供金融审判动态,提出司法建议等,以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债权,规范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

  记者了解到,去年,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收一审金融案件15847件,同比增长34.2%;涉案标的额同比增加35.7%,结案标的总额43.41亿元。其中,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纠纷占金融商事案件的95%以上。为促进涉金融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漳州中院还将推动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尽快设立金融审判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