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权接受中纪报记者专访: 层层传导压力 落实“一岗双责”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就党委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访了福建省委书记尤权。
记者:作为省委书记,您如何评价福建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尤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中央纪委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福建省委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在严明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等方面,加大了力度,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据第三方权威机构民意调查显示,2013年人民群众对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信心度达到85.77%和83.93%,分别比上年提高了14.93和10.68个百分点。
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 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腐败现象依然易发高发。去年,我们共立案查处5181件腐败案件,其中厅级干部9件,处级干部10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22人,移送司法机关521人。另外,滥用职权、熟人经济、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时有发生。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一些地方党委责任意识还不强,工作还不到位,多多少少影响到反腐败工作的成效。说明问题依然存在,反腐败任重道远。
记者:据了解,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福建省委采取了多项措施,取得较好效果。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主要做法。
尤权:省委常委会每年都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推动各级党委一把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促进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一是抓责任分解。省委“一对一”向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各单位,分别下达“个性化”的落实责任制年度工作意见,增强责任分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区和省直有关单位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或任务分工意见,细化措施、责任到岗。我们专门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按时上报本地区本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是抓责任检查。连续多年由省委常委带队分赴全省各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今年,在检查中进一步突出了问题导向,按照事前摸底、问卷调查、查阅账册、个别访谈、述责述廉和民主测评等六个环节,重点检查了落实“两个责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我们要求各设区市党委主要领导向社会各界代表述责述廉,还通过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了解干部群众对各地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评价。检查结束后,列出“问题清单”,把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扛起责任,抓好整改。
三是抓责任追究。省委坚持把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履职监督、干部考核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严重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综合运用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批评教育、告诫、诫勉等方式,予以追究责任。去年,全省有167名干部因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被问责。
记者: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是落实主体责任的一项重点工作。这方面,福建作了哪些工作?
尤权: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积极倡导和推行“滴水穿石”、“四下基层”、“马上就办”以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等,为福建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了标杆。在新形势下,我们更要坚持和弘扬这些优良作风。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上行下效。这方面,新一届党中央通过制定和实施八项规定,给我们作出了榜样。我们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委常委会首先作出承诺,从省级领导班子做起,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委常委敞开大门听意见,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征求到的250多条“四风”问题的意见,逐条认真梳理,逐条抓好整改落实,较好地发挥了表率示范作用。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努力让群众满意。我们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全省20多万名机关干部下基层、接地气、解难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深化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治庸治懒治散,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12.7%,成为全国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审批承诺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的60%以内。全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累计整改解决“四风”方面和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5587个,目前,第二批活动正有序推进,在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力度。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固化作风建设成果。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明确了4大项22条规定。去年全省性会议场次比往年下降33%,文件简报减少19%,各种检查评比表彰减少85%,“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4.73%。今年以来,我们又陆续制定《关于省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和省级领导《“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若干规定》、《外事工作的实施办法》等6项配套制度,其他各级领导班子也参照这一做法,出台了相应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成为全国首部机关效能建设地方性法规。
记者:查办案件,惩治腐败,直接反映一个地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福建在这方面取得哪些成效?
尤权:在腐败易发多发的情况下,惩治是最有效的教育,也是最有力的预防。必须坚持零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以猛药去疴,以重典治腐。去年,我省对历年案件线索进行大清理的同时,出台案件线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机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案件,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巡视是反腐败工作的“先遣队”、“千里眼”、“顺风耳”。我们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着力在增强巡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去年,我们完成对30个县(市、区)的巡视和部分市、县的巡视回访,发现问题376个,移交案件线索63条,立案查处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20人。今年,又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执行组织纪律情况作为巡视重点,探索开展专项巡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