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中心城市机动车尾气对大气污染“贡献率”近三成
“目前龙岩中心城市大气污染主要源自机动车尾气和城市扬尘,而机动车尾气污染作为最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之一,污染‘贡献率’约在1/4——1/3之间。”6月4日,市环境监测站陈克华站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近年来,汽车越来越多地进入寻常百姓家,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污染环境问题。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市的机动车保有量超过了83万辆,其中,中心城区小汽车超过11万辆,还有数量庞大的摩托车、助力车。加上过境车辆,机动车尾气极大地影响了空气质量。
据相关测定,汽车尾气主要是通过排气管、曲轴管、油箱和汽化器等处排出,其中大部分从排气管排出。汽车尾气中分离出的100多种物质,8种为有害物质,主要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碳、烟尘微粒(含某些重金属化合物、铅化合物、黑烟及油雾)、臭气(含甲醛等)。据统计,每千辆汽车每天排出一氧化碳约3000kg、碳氢化合物200—400kg、氮氧化合物50—150kg。
有关专家通过研究证明,形成雾霾的主要原因是大气中存在的PM2.5,即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而机动车尾气是PM2.5的重要来源,其不但直接含有PM2.5,而且尾气中的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在特定环境下也会产生PM2.5,产生二次污染。因此,如何有效治理PM2.5污染,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
“根据当前实际,我市将采取逐步提升燃油品质、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等手段来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元旦起,我市已全面供应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15年1月1日起,将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底前,将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到2015年,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黄标车。
逐步扩大“无绿标车”限行范围也是改善大气质量的举措之一。据了解,到2015年底,龙岩市中心城市至少20%的主城区不得通行“无绿标车”。严格机动车转入限制,对外辖区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所有载货汽车、挂车和“出租转非”、“营转非”、“教练转非”以及使用年限距强制报废年限不足一年的机动车不予办理转入手续,除以上车型外,申请转入龙岩市的其他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机动车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简称“国Ⅳ排放标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方可受理转入登记业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