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疾控中心倡议:老年人尽早接种新冠疫苗

11.12.2021  20:11

  昨日,福建省疾控中心倡议:尚未接种新冠疫苗,或未完成全程接种(第二针)和加强免疫(第三针)的老年朋友,请尽早接种新冠疫苗。

  据统计,截至12月8日,福建60岁及以上人群累计接种1034万剂次;60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覆盖率为79.80%,其中60—69岁人群为87.83%;70岁及以上人群为68.74%。有134万人还未接种过新冠疫苗。

  据省疾控中心专家介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安全性良好,我省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监测系统报告显示,老年人疫苗反应发生概率未高于一般人群。接种后不良反应绝大多数表现为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疼痛等局部反应,偶有发热、乏力、头疼等反应,大多数是一过性的轻微反应,通常不需要治疗。截至目前,我省老年人未有严重不良反应报道。

  老年人群免疫力差、基础疾病多,一旦发生感染,发生重症、死亡的风险远远高于年轻人和儿童。我国一些省份数据分析显示,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重症的风险明显低于未接种疫苗的老年人,出现重症的感染者多数没有接种疫苗。

  近期,我省将继续提供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服务,并在接种点设立老年人接种绿色通道。建议老年朋友前往就近接种点由专业医生为您判断是否适合接种。

  有关接种禁忌与慎用的把控,疾控专家建议,可参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种清单。

   以下情形可以接种

  1。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2。患有心脏病、冠心病等疾病,病情稳定期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心脏装有支架、搭桥、起搏器,病情稳定期也可以接种。

  3。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

  4。脑卒中,病情稳定期可以接种。

  5。高尿酸,病情稳定期可以接种。

  6。腰椎间盘突出、髋关节置换术、骨折等术后恢复期,只要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7。胃溃疡、肝硬化,病情稳定期可以接种。

  8。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糖化血红蛋白在7mmol/L以下可以接种。使用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9。吃保健品或服用保健类中药,可以接种。

  10。过敏性鼻炎和过敏性哮喘,可以接种。

   以下情形暂缓或不能接种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不建议接种。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建议接种。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不建议接种。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如常年吃药的慢阻肺患者)不建议接种。

  5。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6。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记者 陈丹)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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