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81名中小学教师获正高级职称 福州20名老师上榜

30.03.2018  22:12

  福州新闻网3月30日讯(记者 王礼林)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评审通过陈德燕等81位同志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确认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其中福州老师有20人。据悉,中小学教师的正高级职称相当于大学教授职称,与工资待遇等直接挂钩,而此前,中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

  此次福州新增的正高级教师职务教师中,省教育厅厅属校有4人,福州第一中学陈德燕、林立灿;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幼儿园隋玉玲;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二幼儿园吴丽珍。福建师范大学属校有2人,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泽、潘则南。

  福州市市属校14人,福州教育研究院何菁、金蕾;福州第四中学施光飞;福州第十八中学刘晓宁;福州外国语学校王洪泠;屏东中学林水啸;格致中学陈明真;格致中学鼓山校区吕卫平;福州第十六中学陈白;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一小学林珊;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郭祥兴;福州金山小学侯锦扬;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陈炳建;福州市蓓蕾幼儿园王蓉。

  据了解,中小学教师要评上“正高”职称并非易事,在学历和资历方面,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此外,正高级教师还对论文发表、教科研情况、行业影响力等都有要求: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前三名)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课题1项;撰写并公开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在市级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级以上开设。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中,最高职称评到副高就封顶了。2012年我省在福州、厦门、三明及省属中小学(含幼儿园)启动改革试点开展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在2013年,我省评出首批25名正高级中小学老师,当年福州地区有12人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