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招生“批条子”被纪委通报

15.07.2016  18:03

  日前,长乐市纪委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长乐市2015年秋季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经查,2015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中,长乐市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无视纪律,不讲规矩,存在“递条子、走后门”等违反招生纪律问题,致使城区中小学招收延伸类新生合计人数755名。长乐市教育局擅自研究并扩大招生范围,随意改变招生计划,违规招收延伸类新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长乐市副市长、2015年小招初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志云,时任长乐市教育局局长陈常余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长乐市教育局副局长陈新利、王庆享负有直接责任;长乐市委教工委纪工委书记、市教育局纪检组长陈红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应予问责。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长乐市原市长王松因涉及其他严重违纪问题,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6月,经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曾志云党内警告处分;对在2015年秋季长乐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批条子”的7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建议长乐市委对陈红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同时,经长乐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常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新利、王庆享党内警告处分;对长乐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相关中小学校长共10人予以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