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冀蒙宁苏整改仍不到位
本报北京10月18日电 10月17日、18日,中央第一、第二、第四环保督察组分别向河北、内蒙古、宁夏、江苏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督察指出,河北省中央环保督察试点整改工作虽然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但一些地方和部门督察整改态度仍然不够坚决、责任落实和措施推进仍然不够有力,甚至存在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专项督察发现,河北省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亟须久久为功、攻坚克难。
督察认为,内蒙古督察整改虽然取得重要进展,但在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时态度仍不够坚决,有的地区和部门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问题。督察还发现,内蒙古草原生态系统仍然脆弱,2016年全区草原资源资产分布调查报告显示,锡林郭勒、呼伦贝尔等7个盟市草原面积呈减少趋势。矿山开采破坏草原、旅游无序开发侵占草原、过度放牧等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
督察指出,宁夏回族自治区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推进落实不力的问题,一些整改任务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甚至出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情况。专项督察发现,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虽然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但形势依然严峻,一些整改任务还未达到目标要求。
督察指出,江苏督察整改虽然取得显著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还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专项督察发现,江苏省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打赢蓝天保卫战态度不够坚决、措施不够有力,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
督察要求,被督察省区党委、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督察强调,被督察省区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