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单位租车首选国产车 合同最长有效期不超2年

18.09.2014  10:06

随着公车改革推进,中央单位车辆租赁(含包车服务)需求增加,记者昨天获悉,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确定了车辆租赁定点采购(试行)执行办法。今后汽车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不超过2年,包车服务合同最长有效期不超过1年。

通知》明确,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可通过中央政府采购车辆租赁系统进行车辆租赁服务的定点采购。

京华时报记者赵鹏 黄海蕾

□采购程序

社会优惠政府也要参加

通知》确定车辆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分为三类,包括汽车租赁企业(京内)33家、汽车租赁企业(京外)9家、包车服务企业(京内)9家。定点供应商资格有效期自合同生效起至2015年7月31日。

在采购程序上,各采购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具体需求;再通过中央政府采购车辆租赁系统中的车辆租赁电子反拍及网上随机抽取系统,采用直接选用、电子反拍或随机抽选竞价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填报电子验收单,经国采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

国采中心提供的中央国家机关车辆定点租赁合同显示,租车分为散租、月租、季租、年租,其中散租分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对社会举办的优惠活动,租车或包车单位有权参加其优惠活动并享受其优惠政策。不过有企业表示,如果政府优惠率已经很低,继续参加社会优惠恐难遵从。

如果供应商下调市场价格,则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承诺的优惠率及时下调政府采购价格,否则视为“超过协议规定价格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