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再发文整治会所歪风 明确禁入范围
中央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发出通知 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新华网 北京5月28日电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要求继续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整治范围和纪律要求,坚决刹住“会所中的歪风”。
通知指出,这次整治的范围主要针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各省(区、市)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落实责任单位,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存在的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对设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的会所依法依规整治,杜绝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违法违规出租现象,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并纳入对照检查的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自觉接受监督。对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的承诺情况及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要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坚决纠正。
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与省区市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公安、民政、住建、商务、文化、税务、工商、旅游、宗教工作等部门要在认真抓好本系统专项整治的同时,加强工作指导和政策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以形成威慑,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新京报讯 (记者 王姝)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在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时,都须提及是否出入私人会所?是否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半年内两次发文整治“会所歪风”
昨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发出整治“会所歪风”通知,要求继续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重要内容,明令“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
这是半年以来,中央二度整治“会所歪风”。去年12月23日,中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也曾发布严肃整治会所歪风的通知。
对比半年来两个“会所歪风”禁令,昨日发布的通知细化了整治范围,明确重点整治“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等四类会所。
禁入历史建筑、公园内的会员制会所
去年,首个整治“会所歪风”禁令发出一月后,恰逢春节,一些地区的会所仍“顶风作业”。如北京北小河公园实友学堂、和平艺苑会所等被曝光。随后北京对公园和文物保护单位开设私人会所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约谈27家高档餐饮企业经营者。与此同时,其他省份相继专项整治会所。
昨日发布的通知要求,在前一阶段整治的基础上,还要“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清理”,各省(区、市)都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并明确了四大整治重点: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
民主生活会上公开承诺遵守“两不”
首个“会所歪风”禁令中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作出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两不”承诺效果如何?昨日发布的《通知》中要求,对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的承诺情况及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要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坚决纠正。
通知同时明确,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并纳入对照检查的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