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试行网上申报

24.09.2014  12:18

  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自今年下半年起,对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试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范围为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学单位,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8日~31日,网址为http://sp.crs.jsj.edu.cn/。

  按照要求,在申报时,要严格区分中外合作办学协议与校际交流协议(交换生或联合培养等)的区别。中外合作办学协议要对实质性、系统性地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作出具体、明确、量化的规定。在签订协议时,要认真核实外方合作者的合法资质,外方合作者需提供所在国权威质量保障部门最近一次的教学质量认证报告或对其在海外办学的质量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控制外国高校“连锁店”办学,对已在华举办机构或项目的外方合作者,其在办机构或项目需参加并通过教育部组织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或认证,方可再次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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