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设立中国高校第二个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

02.03.2015  17:16

  福建新闻网厦门3月2日电 (杨伏山 欧阳桂莲)厦门大学2日成立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这是继北大之后中国高校第二个软法学术研究机构。中国软法研究首倡者、原全国政协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罗豪才为其揭牌。

  学术界人士称,这是厦大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依法治国方略的又一次重大担当和展示。

  软法(softlaw),是指相对于硬法(hardlaw)而言、不能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规范。相对于由国家制定的“硬法”,软法具有形成方式多种多样、实施方式多种多样、法源多种多样、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等特点。

  厦门大学党委书记张彦称,该校发挥多学科综合优势,依托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和台湾研究院等成立“厦门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旨在进一步深化和推广软法理论的研究与运用,将软法理论现实化和具体化,为国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献计出力。

  厦大校长朱崇实介绍说,2005年11月,罗豪才主席根据自己数十年法律研究理论积淀和丰厚理政经验,敏锐地感觉到要深化改革提高中国依法治国水平,加强对“软法”的研究刻不容缓。他选择若干优秀法学院进行调研,厦门大学是他选择的第一站。

  在当天成立仪式上,厦大还敦聘罗豪才为该校兼职教授和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顾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