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

27.10.2014  17:42

司法部司改办副主任述说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新成效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

法制日报记者 周斌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
  10月24日,司法部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俊生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分工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各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新成效。

改革促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改革。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经过试点、全面试行,已经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今年5月27日,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召开了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在全国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作出部署。会后,各地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部分省(市)召开工作会议,出台意见措施,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8月27日,司法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及措施。
  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立法是保障。司法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中央政法委牵头成立由中央12个有关部门组成的社区矫正立法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立法调研,对社区矫正立法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重要共识。
  目前,全国有社区服刑人员72.2万人,累计接收199.4万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17%,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和律师制度

      法律援助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对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总体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司法部推动出台《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与最高法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并推动省级政府调整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标准。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3个省份扩大了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19个省份放宽了经济困难标准。
  为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通过案件检查、回访受援人、征询办案机关意见等措施,完善办案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与此同时,各地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窗口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加大对律师资源短缺地区扶持力度,满足广大群众法律援助服务需求。
  司法部在全面调研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总结评估《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研究起草了《法律援助法(草案稿)》,推进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万余件,提供法律咨询293万余人次,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律师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力量。目前,律师工作已经全面介入到国家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司法部积极落实律师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全国律协发布《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健全了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和长效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提出具体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律师刑事辩护若干问题的规定》,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
  据介绍,司法部现已完成《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修订工作,该办法即将出台。
  目前,全国律师已达25万多人,律师事务所2万多家。

推进监狱劳教改革回应群众期待

      劳动教养制度依法实施50多年来,无论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进程中,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原劳教制度的功能已被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有关法律取代。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要求,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选择。
  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废止劳教制度的部署,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做好相关工作。
  在深入调研、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司法部印发《关于做好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相关工作的意见》及进一步落实该意见的通知,及时对在所人员、场所利用、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干警职工队伍稳定、职能调整等作出安排部署,对有关劳教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指导各地依法解教在所劳教人员,废止劳教制度后续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司法部和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转变工作职能,设立了“戒毒管理局”,全国绝大多数原劳教场所转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
  与做好废止劳教后续衔接工作一样,群众对如何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高度关注。司法部严格执行中政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制定下发通知,修订《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对保外就医案件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
  司法部研究制定《监狱计分考评奖罚罪犯规定》,完善罪犯计分考评和奖罚制度;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卫计委研究制定《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该规定即将出台。
  深化狱务公开是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预防司法腐败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司法部在9省市的11所监狱开展深化狱务公开试点工作,紧紧围绕罪犯及其亲属、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监狱执法领域的重点热点问题,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接受监督原则,对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完善狱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司法行政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是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司法部、最高检经协商一致,并报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政法委批准,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
  9月10日,司法部、最高检印发《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北京、吉林等10省(区、市)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实施步骤以及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对于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任务。”陈俊生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深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法制日报北京10月24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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