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坚决打击非法采砂活动

16.03.2016  15:38

福建省河道非法采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近日,尤溪县人民法院对该县4名非法采砂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决。肖某和黄某2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各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肖某和黄某2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各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26万余元,没收作案工具采砂船只1艘。

  据了解,2012—2014年,尤溪县梅仙镇肖某等上述4人未获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梅仙镇梅仙村河段从事非法采砂活动。在此期间,尤溪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多次进行制止,并对其发出《责令停止水事件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肖某等人为获取非法暴利,继续盗采、强采河砂,甚至公开对抗执法人员。2014年9月,经过一段时间的充分调查摸底,尤溪县水政监察大队与县公安局20多名干警联合行动,严厉执法,公安机关先后对肖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采矿罪给予刑事立案,并对他们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强制措施,现场查封非法砂石料加工场所1个,采砂船1艘以及运砂船只2艘等。

昨日我省局部发生暴雨
受副高边缘以及低层切变影响,昨天我省出现分散性暴雨。据5月30日6时~31日6时统计,共有20个县(市、区)的37个乡镇雨量超过50毫米,其中武夷山市雨量超过100毫米为123.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