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对外逃贪官展开为期半年集中追捕

27.09.2014  12:25

  中新社北京9月26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对这次专项行动作出批示。孟建柱指出,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十分必要,这也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望加大国际反腐合作力度,作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法制建设,形成追逃追赃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努力取得更大的反腐成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议的讲话中强调,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抓好的重大任务,关系到党心民心,关系到国家形象和人民利益,关系到法治尊严和反腐败成效。

  曹建明说,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尽最大努力将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最大限度运用法律武器追缴赃款,坚决维护法律权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分子。

  曹建明指出,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切实增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合力,逐步建立动态统一的境外追逃信息网络,统筹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

  曹建明说,要在充分用好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上海合作组织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中国—东盟国家总检察长会议机制等现有国际合作平台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双边合作平台,不断拓展发现、查缉犯罪嫌疑人和追缴腐败资产的渠道。要充分发挥部分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在边境合作机制中的便利与优势,强化统筹管理,加强同邻近国家或地区执法部门在追逃追赃方面的合作。

  在重点个案追逃追赃上,曹建明强调,综合运用引渡、遣返、劝返等手段,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推进,力争取得突破。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规劝教育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自首。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新设置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中国落实《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并与国内法衔接的重要立法措施。曹建明指出,加大重点案件司法程序推进力度,真正把这个法律武器用好,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捞到好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