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协会慈善公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02.08.2014  20:33


中国佛教协会慈善公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图:中佛网)


蒋坚永副局长、刘威司长、崔晓辉副厅长、王健秘书长、明生法师共同按下启动球(图:中佛网)


会议现场(图:中佛网)

佛教在线河北讯  2014年8月1日,中国佛教协会慈善公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秦皇岛召开,本次会议经国家宗教局批准,由中国佛教协会主办,河北省佛教协会协办,秦皇岛法云寺承办。 

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蒋坚永,国家宗教事务局一司刘威司长,中国宗教杂志社社长韩松,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副厅长崔晓辉,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佛教协会慈善公益委员会主任明生法师,中国佛教协会秘书长王健,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宗家顺,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中国佛教协会慈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肖占军,中国佛教协会慈善专业委员会各位委员,秦皇岛市宗教局局长于建华,国家宗教局王蕾处长,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一处赵明宇处长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中国佛教协会慈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肖占军主持会议。甘肃宗教事务局海占德副厅长应邀出席了会议。 

上午9点,在庄严的三宝歌中,中国佛教协会慈善公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正式开幕。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崔晓辉副厅长致欢迎词,并汇报了河北省宗教界开展慈善事业的情况,对开展宗教慈善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表示一定要虚心学习,借鉴各地慈善工作的好经验、好作风,力争使宗教慈善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佛教协会慈善公益委员会主任明生法师致开幕词,明生法师回顾了中国佛教协会慈善公益委员会的前两次会议,以及佛教慈善事业的发展历程,明生法师介绍了中国佛教协会慈善公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内容。

国家宗教事务局蒋坚永副局长发表重要讲话。国家宗教局一直以来高度关注并积极推动佛教界从事慈善公益活动。2012年,国家宗教局、中央统战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定的《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肯定了宗教界进行公益慈善活动的积极意义,明确了相关政策。今年,国宗局又与民政部共同出台了《关于宗教界收留孤儿弃婴的管理办法》,使宗教界开展相关活动有的政策保障。国家宗教局积极指导宗教界慈善公益活动,规范、鼓励、支持宗教慈善事业的发展。通过几年的努力,宗教界的公益慈善意识不断增强,公益慈善活动日益普及,越来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蒋坚永副局长讲话表示,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局长高度重视宗教慈善事业的成长和发展,为此做了广泛的号召和积极的指导。蒋坚永副局长还就佛教界进一步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给予了意见和建议。他提出:深入挖掘佛教的慈善思想资源,继续加大佛教界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的力度,努力探索宗教公益慈善特色服务,加快提高宗教公益慈善的专业化水平。 

大会期间,中国佛教协会慈善专业委员会肖占军副主任作了《中国佛教协会慈善公益委员会工作报告》,对中国佛教协会慈善公益委员会的工作开展进行了总结。大会还为甘肃省东乡县春台乡中心小学捐赠善款200万元,正式启动了中国佛教协会慈善公益委员会官方网站上线和会刊《中国佛教慈善》的发行,并研讨成立了中国佛教协会慈善基金会的有关事宜。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佛教协会慈善公益委员会主任明生法师作了会议总结,并提出了三点希望:一要认真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精神。会议聆听了蒋坚永副局长的重要讲话,对于做好慈善事业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全国佛教界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委员会各位委员更要将讲话精神贯彻到慈善工作的全过程。中国佛教慈善公益委员会肩负着为促进中国佛教慈善公益事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使命,明生法师希望佛教各级组织和广大信众继承和发扬佛教的优良传统,凝心聚力,同心同德,推动佛教慈善事业迈向新的台阶。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佛教慈善活动,推动佛教事业更好的服务社会。 

二要做好佛教慈善的宣传工作。随着网络信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成为了解和认识世界的重要途径,架构网络平台成为新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和时代要求,加强对佛教慈善网站的建设是今后乃至未来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来弘扬慈善理念。佛教的慈善刊物也需要大力推广,调动信众的积极性,搭建相互交流的有效平台。慈善宣传工作既要遵循传统又要有所创新,既丰富形式又注重内容。 

三要推动各项慈善活动。在国宗局和中国佛教协会的大力推动下,委员会将各项慈善活动落在实处,在助学、扶贫、养老,救助先心病患儿等项目开展,物质救助与心灵救助相结合,形成了佛教慈善特色,凝聚慈善的力量,共同推动项目的共同开展。 

本次会议响应中央号召,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举办,时间紧凑,议题深远。中国佛教协会慈善公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圆满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