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在校中专生结伙抢劫 骑车初中生左耳被划伤

15.12.2015  10:29

  东南快报讯(记者 陈建云 通讯员 陈珠)三名在校中专生伙同他人,抢劫初中生的助力车。目前,三人分别被长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并适用缓刑。

  长乐的林某、李某与郑某(女)出生于2000年,三人同为长乐某中专学校的学生。为了抢劫初中生陈某杰(化名)的助力车,2015年3月25日下午,三人伙同陈某、平某等人来到长乐某中学校门口等候。

  为了成功抢得助力车,郑某与陈某尾随陈某杰来到中医院内的停车处,二人借口要求陈某杰开助力车送他们回家。由于助力车发动不了,陈某杰叫来车主林某嘉,平某立即持刀与林某、李某合伙将林二人拉到中医院对面的巷子中。

  在此期间,陈某杰左耳被划伤,平某抢走车钥匙,并开走助力车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陈某杰的伤情为轻微伤。

  经评估,被抢助力车价值3000多元。随后,林某、李某、郑某等人被警方抓获,并赔偿了林某嘉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