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 福建33个试点县医院实现药品零差价

21.06.2014  11:23

    昨日,福建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在榕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全省33个县(市)的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启动综合改革,9月1日起,将取消药品加成,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补偿等来弥补医院减少的收入。未来,试点县医院药价降,诊疗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涨。

     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提高

    此次改革在莆田、龙岩、三明、宁德所有县(市),福州连江、闽侯县,漳州龙海市,南平邵武、建瓯市,泉州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等33个县(市)的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开展。

    据悉,为弥补财政投入不足,我国实行“以药养医”,允许医院药品在进价上加价15%左右销售。而我省将从9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2%,财政补偿15%,医院分担3%来解决。此外,还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的价格。

    改革中医务人员的待遇也将上涨。根据方案,县级公立医院用人有自主权,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医院通过绩效考核将工资奖金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孤单和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医务收入挂钩。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

     院长收入禁挂钩医院收入

    院长绩效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务、奖惩、工资水平等挂钩,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医院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则以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患者满意度为重要指标。

    如今,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三级医院。这次县医院改革的核心之一就是抓好分级诊疗,力争2015年底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一方面,通过实行差别化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报销比例,引导患者到基层就医;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城市医师逐级下基层,让好的医生沉到基层。(记者 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