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个税改革:起征点非越高越好 应按家庭征收

01.09.2014  10:31

中新网北京9月1日电 题:专家谈个税改革:起征点非越高越好 应按照家庭征收

记者 李金磊

今天距2011年个税起征点上调到3500元刚好三周年,社会上关于上调起征点的呼声再起,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近期就公开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万元。

专家表示,个税起征点应该建立一个与物价、居民收入涨幅挂钩的正常调整机制,但并非越高越好,目前上调至1万元并不可行。更重要的是,个税改革不应纠结于起征点,而是应尽快建立以家庭为单位、按年计征的现代综合所得税制度,并明确清晰的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

个税起征点并非越高越好 提高至1万元缺乏可行性

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近期公开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到1万元。他表示,目前城市里大学毕业的工薪阶层,收入大约在5000元左右,3500元以上就要交个税,企业为员工增加的工资,有一大部分被社保与个税扣除。

目前,中国的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针对个税起征点等相关问题,中新网记者专访了长期关注中国个税改革的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大树。他表示,个税起征点确实应该建立一个与物价、工资涨幅挂钩的正常调整机制,适时适度进行调整,但值得注意的是,起征点并非越高越好,提高到1万元更是缺乏可行性。

王大树指出,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平均月工资为3806元。由于税法允许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三险一金)等可以在税前扣除,所以,实际平均应税工薪收入也就在3000元左右。而起征点上调到1万元,将是平均工资的3倍左右,这样的情况世界上少见,在中国也缺乏可行性。

官方数据显示,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后只剩下约2400万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王大树表示,个税起征点越高,缴税的人越少,税收收入也就越少,所以,个税起征点不是越高越好。如果实行万元起征点,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将只是高收入者的“特权”,这不利于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主人翁意识的培养与提升。

王大树进一步指出,由于个税是直接税,“税感”比较强,能让公众清楚地感觉到缴税,因此公众会对政府活动,特别是政府支出行为更为关心。实际上,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不仅富人缴税,穷人也要缴纳个税,几乎是人人都缴税,人人都有监督政府如何花纳税人钱的意识。

除了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外,近期还有人提出个税不应“一刀切”,应该根据各地不同经济发展水平设定不同的起征点,对此,王大树指出,个人所得税属于国税,起征点应该全国统一,不同省份设定不同起征点实际是不可行的,因为如果起征点高低不一,人们就会倾向于跑到起征点高的地方去工作或交税,这样就会对人才的合理流动和地区的均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