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增3个省级森林县城

10.12.2016  01:05
      日前,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联合表彰第六批省级森林县城,决定授予上杭县、永泰县、大田县为“福建省森林县城”称号。
      为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推进美丽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试验区建设,福建省于2010年全面启动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截至2016年12月,全省已表彰6批共34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厦门、漳州、龙岩、三明等4个设区市被评为“国家森林城市”。其中,三明市所辖各县、市均获得“省级森林城市(县城)”称号,成为我省首个实现森林城市创建全域化、全覆盖的设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