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向127个村居下派法律助理

22.05.2015  16:44
      福建日报5月22日讯  (熊慎端)  5月19日,武夷山市向127个建制村和居委会下派的法律助理全部到岗,开始为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如此大规模地向所有村居派出法律助理,这在全省县市区属于首次。各村居法律助理一派3年,期满换届。

        此前,武夷山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乡村法律服务队伍的实施意见》,对乡村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出全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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