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省创建至少10个“普通话基本普及县”

31.03.2017  18:25

  我省将率先在语言文字工作基础较好、普通话普及率较高的县(市、区)开展评估工作,今年全省创建至少10个“普通话基本普及县”。从日前下发的《2017年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年度计划》中获此消息。

  根据计划,依法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验收工作,确保2017年通过评估验收。尚未开展三类城市评估的漳州、南平、莆田市语委要根据要求,启动对所辖县(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省语委办将对各地开展三类城市评估工作进行指导,争取2017年全省有10—15个县(市)通过评估,到2017年底全省约有60%的县(市)成为国家三类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

  在厦门同安区、三明尤溪县、宁德寿宁县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试点,2017年底前通过省级或国家级验收。从2018年起,全省各县(市、区)将全面开展五年一轮的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

  今年要继续开展第五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申报学校进行评审,通过实地抽样评估,确定第五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