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选派百名教师赴23个扶贫重点县支教

25.05.2015  10:16
  省教育厅发出通知,今年我省将继续选派10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赴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教,支教时间1学年,从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

  支教教师主要从省、市优质校中选派。受援设区市教育局应从本市非重点县的优质校中选派支教教师。省财政按照每人2万元/学年的标准拨付支教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教教师工作生活补助、交通差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相关的支出。支教教师工作生活补助标准为1500元/月,由重点县按月先行支付。赴重点县支教工作时间计入支教教师农村任(支)教年限和担任班主任的年限;支教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原学校执行的岗位工资执行,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原学校满教学工作量计算,并享受班主任津贴。(郑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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