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布43个市直部门责任清单

01.10.2015  12:46

   建立责任清单 落实责任主体 完善监管制度

   我市公布43个市直部门责任清单

  本报讯 记者从市委编办、市审改办获悉,市政府于9月25日公布了43个市直部门责任清单,从现在开始,我市将有一份清单来明确政府部门责任,规范权力运行。

  市直部门责任清单的编制范围与行政权力清单范围基本一致,包括市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行政机构、部分市委机构、依法授权的市政府事业单位;主要内容包括部门职责、主要依据、具体责任事项、事项类型、责任科室(单位)、追责情形等。在责任清单中,我市目前共保留市级责任事项5417项(含涉及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53项)。

  全面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是我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权责一致,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加强公共服务,提高服务效能,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重要举措。

  打开责任清单,我们发现各部门的职责边界更加清晰。如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例,根据这份清单,明确了市食药监局与市农业局的责任划分,即由市食药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等。例如对一桶大豆食用油的安全监管:大豆从种植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由市农业局负责质量安全监管;大豆进入企业加工成食用油和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后,则由市食药监局负责质量安全监管。同时,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都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并明确了4种追责情形,当部门履职不到位时,可以依法依纪追究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市直部门责任清单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和市直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涉密单位除外)。同时,我市会根据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及时对部门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卢国华 林双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