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2个市县提名全国文明城市

15.02.2018  15:08

  据中国文明网最新发布,经中央文明委领导同志批准,中央文明办确定391个城市、直辖市城区、县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其中,福建有12个市县入选。分别是:

  地级:宁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县级:长泰县、德化县、福清市、惠安县、闽侯县、上杭县、泰宁县、武夷山市、永安市、永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