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公布 福州未进前十名
福州新闻网5月2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通讯员 曾咏发)环保部昨日发布今年4月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厦门位列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城市第四名,福州继3月份跌出前十之后,4月份再次未进前十名。
4月份厦门等7城市
空气质量100%达标
4月份,74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24.1%~100%之间,其中,深圳、厦门、海口、昆明、贵阳、南昌和拉萨7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为100%,中山、珠海和绍兴等25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台州、盐城和宿迁等3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唐山、郑州和保定等8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臭氧。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4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分别是唐山、郑州、济南、保定、邢台、石家庄、邯郸、廊坊、常州和衡水;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海口、拉萨、珠海、厦门、惠州、中山、江门、深圳、舟山和昆明。
总体来看,4月份,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与上年同比和上月环比均有所改善,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与上年同比和上月环比均略有下降。
福州空气质量
优于去年同期
今年1月份,福州空气质量排名第八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95,首要污染物为PM2.5;2月份排名第七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02,首要污染物为PM2.5;3月份排名第十五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96,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氮。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4月份,福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35,比3月份的3.96上升9.8%,但比去年4月份的4.44微降2%,空气质量优于去年同期;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3%,其中轻度污染2天,首要污染物均是臭氧。
4月份,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呈现三大特征。一是臭氧污染突出。进入4月以来,我市气温回升较快,较强的太阳辐射和较高的气温,使机动车尾气、燃煤小锅炉和烧烤摊、大排档排放的大量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发生大气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全月共有11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
二是颗粒物指标仍然居高。全月共有7天首要污染物为PM10,说明受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的影响较大。
三是下半月排名好于上半月。下半月排名回升,与降雨较多及市区扬尘防治措施初见成效有关。
环保专家认为,臭氧和PM10成为我市上月空气质量的两大拖累。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开展PM10和氮氧化物污染物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扬尘污染控制,取缔露天烧烤摊、大排档,加强乱焚烧垃圾治理,深入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燃煤污染整治,减少工业氮氧化物排放,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周分析月调度通报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本地污染源的严防严控,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