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多个商圈地下停车位被占用 每个泊位或罚万元

01.07.2016  15:22

  海峡网6月30日讯 福州主次干道多个大型综合体和购物广场存在违法占用地下停车场等现象,业主或物业单位擅自改变地下停车场的使用性质,挪作商铺、仓库或洗车场,挤占了本应用于停车的位置。对此,海都报曾持续关注,并呼吁有关部门及时清理。会上,有常委会委员向福州市城管委提问,将采取哪些措施予以清理整治?

  福州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福州市规划局对市区18个违法挪用地下停车场项目的核实情况,有关部门已发出《自行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恢复原使用功能,逾期三个月仍未整改的,各区治违办将组织辖区市容局及街镇,依法做出强制拆除决定,组织实施强制拆除,恢复原本的停车场功能。

  记者了解到,根据《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有关部门可对停车位挪作商场、超市或洗车场的,撤销其已经核发的相关许可证照。同时,根据《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改变功能、挪作他用或者停止使用的停车泊位数量,每个泊位处一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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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年内拟建7097个停车位

  停车难一直是市民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已对今年公共停车场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和落实。今年,福州市拟建设7097个停车泊位,其中五城区建设5877个公共停车泊位,其他县(市)建设1220个停车泊位。今年福州市五城区计划建设28个公共停车场项目,目前已建成的公共停车场项目有3处,在建公共停车场项目有8处,其他项目正在抓紧开展前期工作,预计9月份前进场施工,12月底前基本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