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个县级公安局“新媒体中心”落户永春
福建新闻网永春9月22日电(记者 孙虹)22日,福建省首个县级公安局“新媒体中心”在泉州永春县正式运营启动。记者了解到,永春县公安局新媒体中心不仅能够高效率地整合各类信息,汇聚惩恶扬善的正能量,更充分运用“互联网+”,搭建网上办事平台,成为便民服务的网上“超市”。
2016年1月份,永春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竣工启用,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办公场所焕然一新,硬件设施跻身全市一流,具备了硬件优势。4月份以来,该局与多家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实行“条块结合、双重管理”模式,架设了媒体发布直通车。
永春县公安局局长黄文通告诉记者,在此基础上,永春县公安局发挥软硬件优势,聘请专业公司精心构思、高端设计,着力打造紧跟时代潮流、突出公安元素的“新媒体中心”。
据介绍,“新媒体中心”将主动适应信息化趋势、新媒体潮流,全力抢占“两微一端”网络宣传微阵地和“一播一刊”视图宣传主阵地。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永春县公安局新闻发布端口,以及“警务视界”电视栏目和《永春警务视点》季刊,最大限度拓展宣传渠道、“点赞”公安工作。
此外,永春县公安局新媒体中心还将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力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不断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成为公安宣传的“窗口”、便民服务的“超市”、舆情引导的“喉舌”,以及警民互动的“媒介”。
黄文通指出,通过新媒体中心,不仅可以挖掘身边民警的先进典型,报道打击犯罪的感人事迹,捕捉服务群众的“美丽瞬间”,发好公安声音、讲好警营故事、树好警察形象。还可以整合公众服务资源,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尽心竭力提供优质服务;利用“永春公安”微公号 “E+服务”平台,完善“办事指南”、“指尖办事”模块,向群众推送预约办事的便捷服务。
泉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卢炳椿对此作出批语,希望永春县公安局不断创新,大胆实践,努力为全市公安新媒体运营提供借鉴;并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新媒体运营工作的重要性,主动顺应网络时代潮流,抢占宣传新阵地,掌握舆论话语权,唱响公安主旋律,传递队伍正能量,努力实现公安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新跨越,为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进步作出新贡献。
黄文通表示,永春县公安局将以新媒体中心运营启动为契机,加快公安新闻信息采编,抢占媒体宣传制高点,主动掌握话语权;另一方面,更加注重加强与其他媒体的合作,积极对接大媒体端口,及时搭建便民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完)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