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我省14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公布

15.01.2015  10:56

  1月5日至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申报的14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在对福建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5个小组对14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95所,其中小学45所,初中2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完全中学8所,教学点6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56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6035份,回收有效问卷5887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14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1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福建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14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14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362至0.588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307至0.52之间(详见表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福建省根据实际,在本省实施办法中增加了16项指标,共33项指标。核查结果:14个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86.75至92.1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表3)。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福建省对14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福建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14个县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福建省14个县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成效与经验

  继去年16个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后,此次福建省14个县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在省级评估后按照督导意见又进行了认真整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进展。

  (一)持续加大经费统筹力度,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国家教育发展战略,是事关百姓利益的民生工程。学校硬件条件的提升是办优质教育的重要基础。上杭县、永定县、将乐县、清流县、明溪县等苏区、老区县或扶贫开发重点县教育工作得到省政府有力扶持。

  一是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各县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把新增财力重点用于义务教育。长乐市2011-2014年,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共投入7.4亿元,超过前30年的投入总和。安溪县三年投入义务教育19亿元,2013年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的27.3%,高于省均水平8.8个百分点。

  二是加大学校扩容力度。各县把学校扩容建设作为教育重点工程来抓,大手笔,大规划,大投入,大发展。福州市仓山区投入6亿元,新建6所学校,完成77个校安项目,新增学位8370个。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投入4.7亿元,扩大校园270亩,建设面积8.2万平方米。漳州市龙文区投入10.2亿元,新建成16个项目,新增校舍16.8万平方米,新增学位6300个。

  三是升级内部条件装备。14个县近三年累计投入3.1亿元用于添置教学仪器、图书和计算机,学校装备上新档次。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添置教学仪器7万件,新增图书10万册,更换标准课桌椅3600套。宁德市蕉城区运动场跑道100%实现塑胶化。上杭县和永定县等所有中小学、教学点实现“班班通”。明溪县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所有农村完小均建立了计算机室,5个教学点实现了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长乐市202部校车均已安装GPS视频监控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校车全程卫星定位与实时监控。清流县开通学生周末班车,解决学生出行难题。

  四是利用社会优质资源。立足侨乡优势,健全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体制,乡镇(街道)、村、企业和社会各界每年捐资1.5亿元支持教育发展。上杭县22个乡镇全部成立了奖教奖学基金会,基金达3960万元。永定县16个乡镇成立了32个奖教奖(助)学基金会。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成立教学基金,村均达400万元以上。

  (二)坚持优化师资结构比例,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有优秀的教师,才有优质的教育。各县不断强化师德建设的首要地位,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创新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大力提高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整体素质,缓解义务教育择校压力。

  一是完善教师引入制度。14个县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教师招聘政策,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公开招聘笔试,分别组织面试,每年吸引700多位毕业生从教。长乐市三年招收新教师469名,大部分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福州市仓山区近三年补充新教师755名,采取“联校走教”等方式解决缺少专职教师问题。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允许个别学校适当超编,为学校配齐师资。

  二是健全师资流动机制。各县坚持以教师合理流动,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安溪县通过设置“浮动岗位”、“特殊岗位”,引导教师流动。清流县和将乐县组织校长、教师在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并选送一批校长、教师到省级优质学校跟岗学习。上杭县调整交流中小学校级领导63名,转岗分流教师100多人。莆田市涵江区全面提升农村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三是提升教师职业素养。教师素质的提升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长乐市大力实施“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教育人才建设,成立16个名师工作室,每年为每个名师工作室安排经费6万元。福州市仓山区依托区内高校资源,开展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国家级和省市区三级骨干教师达734名,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4.1%。宁德市蕉城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校长、教师培养、培训和交流力度,开展“五个梯队”名师培养工程。安溪县实施“三培育工程”,并通过学科带头人挂钩农村学校等形式,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研究活动。将乐县近三年委托福建教育学院,对小学英语等4个学科共186名教师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脱产培训。上杭县建立可持续、互动的“教师支持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实践现场论断式、案例教学式、问题探究式和自修反思式等培训模式。

  四是积极改善教师待遇。将乐县投入2200万元,新建、改建11栋465套教师周转房,稳定农村教师队伍。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给海岛教师每人每月700元补贴。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教师职称,发放5万—16万元教师住房补贴。长乐市为住房困难的外地引进教师提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从2014年起,对外县籍的新教师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的住房补贴,还对边远农村教师每月发放500到1000元的生活补贴。

  (三)关心爱护特殊教育群体,大力推进教育公平。

  特殊学生群体的教育保障水平,是教育公平、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一是全面关注随迁子女。福州市仓山区积极探索创新“1890”管理模式,全面接收随迁子女3.7万人,采用向民办学校购买公共服务、电脑派位等,实现了“零距离”服务和“零拒绝”接收。漳州市龙文区全面满足随迁子女就学需求,公办学校有40%的随迁子女。清流县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就读实施“零门槛”政策。

  二是呵护关心留守儿童。宁德市蕉城区实施寄宿制学校“128工程”,把温暖落到实处。明溪县、清流县等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园“三房五室”建设,为学生的幸福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将乐县为16所农村中小学配备了80名生活教师和25名生活辅导员。永定县为48所农村寄宿制小学统一配置餐桌椅、热水器、洗衣机、电视机等设施。安溪县把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近3年改造了69所寄宿制学校食堂。莆田市涵江区建立长效帮助机制,班主任、课任教师与留守孩子“结对子”,当起学生的“代理父母”。长乐市作为著名侨乡,有2675名“洋留守儿童”,尽管持有外国国籍,却享受长乐人的入学政策待遇。

  三是特别关爱残障孩子。各县按4500元拨付特教生均公用经费,按生师比3:1配足特校教师,健全特殊生关爱教育档案。教师经常深入特殊生家庭家访,为重度残疾的学生送教上门。福州市仓山区基本形成了以三所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社区教育康复为补充的残儿教育模式。清流县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整体迁建工程,实现全免费教育。永定县大力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运动场地建设。东山县投入550万元新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四)深入开展素质教育实践,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安溪县推进闽南文化、乡土艺术进校园,统一开发了《安溪的茶》等特色课程。东山县大力开展“先学后教,以学定教”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全力打造“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生态。长乐市构建了“五环课堂教学模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梦想课程”为抓手开展校本教研活动。

  二是着力提升文化品味。宁德市蕉城区以“诚信之星”等活动为载体,推进“乐享教育”改革实践。东山县大力推进“礼仪校园、数字校园”等“六个校园”建设。明溪县以文化力量助推学校发展,鼓励各中小学挖掘提炼各自的学校精神。莆田市涵江区、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深入开展莆仙戏等乡土文化进校园活动,逐步形成妈祖文化、侨台文化、海防文化等特色校园文化。清流县、上杭县和永定县挖掘地方资源,开展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等特色教育,丰富学校内涵。长乐市依托著名作家冰心老人的大爱精神,培育“大爱文化”的土壤,努力打造学校文化品牌。

  三是全力推进科学管理。让每一所学校都成功是教育管理的追求方向。各县区立足实际,勇于创新,实现挂牌督导全覆盖,以多种路径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进、共赢和共享。莆田市涵江区实施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将区内18所薄弱学校委托给16所优质学校管理,捆绑成相对固定、联系紧密的办学共同体。宁德市蕉城区探索实施了“区域三维一体”的集团化管理办学模式。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通过与优质学校联姻,让农村学生享受城区优质学校教育资源。福州市仓山区探索了名校办分校、组建教育集团或学校联盟等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漳州市龙文区、东山县、将乐县、明溪县、清流县、上杭县等实行“小片区”管理,有效整合片区内优质资源。

  四是倾力助推学生成长。让每一个生命都精彩是教育的终极目标。福州市仓山区坚持开展校园艺术节、科技创新等活动,并将课堂教育延伸到博物馆、濂江书院、严复故居等校外教育场所。将乐县各乡镇学校均建立了学生劳动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参与劳动实践,体验劳动乐趣,分享劳动成果。清流县坚持实施德育“468”工程,建立各种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宁德市蕉城区深入开展“快乐星期五”学生自主发展实践活动,每个学生可以自主选择社团活动,逐步形成“一班一主题”、“一生一特长”的活动特色。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县个别年份的教育经费投入未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安溪县和宁德市蕉城区等县个别年份未主动做到“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尽管在省级督导评估后已基本补齐,但尚缺乏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二是部分学校办学条件还存在薄弱环节。各受检县普遍存在不同比例的学校在“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方面未达到省定标准,特别在城区学位仍较为紧张,少数学校规模过大。部分农村学校功能教室仍较缺乏,生活、卫生设施较为简陋。东山县和明溪县对学校标准化建设不够重视。永定县、上杭县、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乐市、清流县等县都有一定比例的非框架结构的低标准校舍。福州市仓山区部分学校还在活动板房里上课。莆田市涵江区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宿条件整体比较薄弱,个别学校未提供学生就餐条件。漳州市龙文区部分学校运动场地面积不足。

  三是教师队伍仍存在结构性矛盾。将乐县等县部分学校音、体、美等学科专业教师不足,农村教师年龄偏大,学历及专业化水平与主城区学校存在一定差距。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师资培训和校本研训相对薄弱。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尽管全省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对照备忘录及国家提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福建省及各市、县(市、区)应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应对策,部署加以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应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实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并确保补足资金合理安排、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均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教育投入要坚持雪中送炭,大力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

  二是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有关各县要坚持“抬高底部”的基本原则,把薄弱学校改造作为首要任务,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切实整改。要认真做好人口变动动态监测,既要继续抓好中心城区学校扩容,又要抓好农村学校,特别是城市周边薄弱学校改造。对于各县存在的不同问题,要采取一县一策的办法逐一加以解决。要在不断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校舍、条件装备、信息化设备的配备标准,坚持以服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为导向,补齐短板。对已完成标准化建设的学校要进行“回头看”,确保每一所学校、每一项指标都尽快达到省级标准。

  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地要不断加大新教师补充力度,动态管理教师编制、统筹城乡教师配置,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中小学教师局部数量不足、结构性短缺等问题。要不断完善教师交流机制和鼓励政策,吸引教师,尤其是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要结合新课程改革,不断完善教师培训机制,丰富教师培训手段和方式,提高培训工作实效,提升中小学校长、教师的整体素质。

  四是进一步加快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步伐。各级政府要认真领会国家有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和相关要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和分析本地存在的不足,加大统筹力度,落实相关责任,扎实积极推进。要深入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办学行为,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努力解决义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机制。要强化教育督导,建立健全均衡监测和复查整改制度,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福建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 表2 福建省1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 表1 福建省1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 表3 福建省14个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