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住院即可报销 福建新增13个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

26.02.2021  18:21

  新华网福州2月25日电(蒋巧玲)福建省医保局消息,福建省第二批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将自3月1日起与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同步实施。此举将进一步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此次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共13个,适用范围包括多发性硬化、肢端肥大症、银屑病等多种疾病的治疗。医保支付政策与此前的规定一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该类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在规定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内报销比例为职工80%,城乡居民60%,封顶线与当地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封顶线共用。若各统筹区现行医保待遇已保障到位的,可继续原有待遇模式进行保障。此外,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定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据了解,福建省此前已执行第一批20个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范围为国家谈判药品中适于在门诊使用、使用周期较长或规范治疗年度总费用较高、适应症为福建省现行统一发布的门诊特殊病种未覆盖的治疗用药。患者无需住院治疗,即可在门诊使用这些药品,并由医保按规定报销。

  附: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第二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