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45个单位部门签订普法工作责任状

30.06.2015  21:24

  近日,南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全市45个单位部门签订了2015年至2020年普法工作责任状。

  责任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将开展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成立本部门法治宣传工作领导机构或设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在人力、财力上给予保障。此外,责任状还从三方面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做出规定:

  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学法制度,每年度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每年参加集中学法或自学法律时间达40小时;二是善于利用社会各类法治宣传资源开展与本部门、本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及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每年开展或参与大型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三是及时全面反映法治宣传教育经验与成果,注意收集普法教育各种文字、图片、影音资料。

  工作责任状的签订,将进一步强化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主体责任意识,促进政府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全民普法守法,增强全民履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福建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