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对991个关闭、废弃矿井实施巡查工作制度化

09.10.2016  02:02
     日前,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非法违法采矿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非法违法采矿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无证采矿等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进一步强化矿山安全生产。

  该县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高压态势,开展手机移动执法巡查,充分利用“福建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防范已关闭取缔无证采矿点“死灰复燃”和新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发生。对列入“井长制”监管的991个关闭、废弃矿井,以及已清理注销矿业权的矿山、采矿证到期未延续矿山、已到期有硐探工程的勘查项目作为巡查重点。

  该县要求各乡(镇)政府“五措并举”开展巡查,按照“井长制”要求的次数和频率开展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将已清理注销矿业权矿山的矿井列入“井长制”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建立巡查台账,完善一井一档完善关闭取缔矿井资料;将非法违法采矿巡查工作列入《大田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乡(镇)年度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巡查工作到位,100%完成巡查任务并未发生矿山安全事故的乡(镇)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各乡(镇)政府和各县直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合力,确保非法违法采矿巡查取得预期实效。同时,实行月度报告。(大田县安监局 涂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