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顺利推进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试点工作

13.10.2016  18:48

  按照国务院部署和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福建省作为全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四个试点省份之一,于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试点,而全国将于12月1日起全面实施“两证整合”改革。为此,省工商局积极部署开展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试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6年9月21日,泉州市率先颁发了全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试点改革首张营业执照,标志着全省(不含厦门)都已经提前开始了两证整合试点工作,实现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截至10月8 日,全省共颁发“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546 份。主要做法有:

        一、领导重视,周密组织部署。福建省工商局领导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工作,国家“两证整合”改革方案确定后,主要领导多次作了批示,分管领导召集注册、信息等相关处室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对全省“两证整合”改革工作进行部署,并协调解决相关疑难问题,制定了“两证整合”改革工作方案,对全省“两证整合”改革内容、登记流程、部门配合、准备工作以及时间安排进行再部署,研究制订了《福建省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的方案》,明确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目标,实施时间、改革内容以及各项筹备工作重点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并与工商总局等四部门《意见》一并印发全省实施。

        二、部门协调,推进信息共享。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两证整合”工作会议一结束,8月22日,省工商局就立即牵头组织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数办等单位召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工作部门协调会,对“两证整合”改革部门间有关数据交换和共享的专题协调会,议定“两证整合”数据交换标准、传输规则等,并商定于9月10日进行联调联试。9月8日,省工商局与省国税、地税、发改委、法制办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四部门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意见的通知》。

        三、升级软件、统一规范文书。早在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在河北召开第二次“两证整合”改革信息需求工作会议时,省工商局参加工作会议的人员就积极与软件开发公司沟通,做好软件升级改造的准备工作;全国“两证整合”改革方案正式确定后,省工商局立即着手软件修改和完善工作,确保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业务软件及时正式上线运行。同时,要求各市县区工商局必须在9月30日前做好登记提交材料及文书规范的印制和上网公开工作。

        四、全员培训、迅速部署安排。省工商局于9月27—29日开展了全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工作业务培训工作,全省各设区市、县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登记部门业务骨干近130人参加培训,及时解答了参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要求各级登记机关也要及时开展培训,一级培训一级,要对县区登记机关及基层所登记人员要全员覆盖,提高“两证整合”改革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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