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将成立26个交警中队 市区增设300个电子警察

04.06.2015  09:39

  福州新闻网6月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行动计划》日前获市政府批准。按照这一计划,至今年底,我市将成立26个交警中队,划定管辖区域道路,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确保交通拥堵点段大幅减少,拥堵时长明显缩短,突出依法严管,促进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交警中队实行

   定人定岗定责

  按照要求,我市在完成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职能优化配置后,将鼓楼、台江、仓山、晋安、上街等5个交警大队划归交警支队管理。今后,各区公安分局不再承担交通管理职能。

  针对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市区将成立26个交警中队,由辖区交警大队管理,并明确中队命名和管辖区域道路,实行“定人定岗定责”。

   四中心城区

   大力实施单向交通

  《行动计划》提出,我市将改造市区道路节点,缓解五四北片区和火车站区域交通压力,实现二环至三环的快速通行;改造渠化不完整、不对称的路口,提高通行效率;梳理城区占道施工项目,督促加快工期,减少围挡区域;加快具备条件的“人非共板”路段改造,在重点路段设置非机动车道和立体过街设施,改善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环境,解决“机非混行”问题。

  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中心城区,我市将大力实施单向交通组织,完善道路“微循环”系统;加大货车限行力度,扩大轻微型货车限行时段和范围,重中型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在三环路及其连接线只允许在最外侧车道行驶。

  在商圈卖场停车场,我市将全面实行“快进慢出”,对于存在擅自改变进出口功能、进场设卡收费等问题的停车场进行限期整改,杜绝因停车场进口不畅导致车辆返堵至路面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