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支持10个乡镇商贸中心建设项目

09.12.2015  19:04


为继续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稳定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4〕70号)关于“支持连锁经营企业到乡镇建设改造成商贸中心”的要求,今年省级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支持乡镇商贸中心建设。经企业申报、逐级审核、公示、各设区市组织验收,共支持漳州锦客隆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申报建设的10个乡镇商贸中心项目。预计10个项目将新增社会投资6740万元,新增门店营业面积 3.82万平方米。这些项目的建成,将为当地及周边居民提供更便利、便实惠、更安全的购物环境,从而拉动消费,推进城镇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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