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环保执法岂容讨价还价

06.07.2015  08:24

 山东省临沂市政府一次正常的执法行为却遭遇到违法企业的起诉威胁以及媒体的质疑。这种结果既出人意料,更令人担忧。
  今年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以规定有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而被称之为史上最严。最严环保法实施后,环保部领导一再强调,执行力是关键。令人欣喜的是,环保部率先严格执法,不仅加大了执法力度,而且对环境违法严重地区,开始密集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大气质量为例,全国出现明确的好转。社会普遍感到,新环保法开局良好,带牙的法律正在发挥作用。
  然而,就在这时,临沂市政府的执法行为却遇到了违法企业的抵制,更令人想不明白的是,违法企业的行为居然得到了媒体的同情。违法企业打着企业职工下岗、银行借款无法偿还的理由要挟政府让其复产;媒体也以临沂市政府刹车过猛,缺乏全面考虑间接指责政府。
  咋看两种说法都不无道理,但是,仔细推敲过后,不难发现其中充满“讨价还价”甚至“敲诈”。
  众所周知,为什么要修改环保法,原因不外乎,原环保法过于软弱,对违法者起不到打击和震慑的作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长期以来得不到遏制等等。
  临沂市政府之所以要严厉处罚违法企业,甚至责令违法企业停产,完全是依据法律规定与要求。企业在没有治理到可以复产的时候,企业凭什么要求政府准许其复产?政府又凭什么准许其复产?媒体又凭什么为这样的企业呼吁?对于这种一出生就违法的企业,有什么资格起诉政府?即使你的员工下岗,其责任也应该由违法企业承担。
  试想一下,如果在企业没有整治好,临沂市就准许这样的企业复产,那么,结果必须是临沂市政府违法。违法的企业不能被叫停,实际上是新环保法极力纠正的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仍然无法避免。更为严重的是,临沂市政府的正常执法行为一旦受到干扰,特别是执行不下去的情况如果出现的话,势必会被一些地方政府效仿。原因很简单,一些地方政府本来就为环境执法找各种理由,对违法企业该处罚的不处罚,该关停的不关停。更令人担心的是,临沂违法企业如此霸道,其要挟政府的行为一旦得逞更会后患无穷。
  最值得警惕的是,如果此次临沂市政府正常执法行为夭折,新环保法实施后刚刚开启的环保执法良好局面或面临全面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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