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狠拍“苍蝇”严惩“蚁贪” 紧盯民生领域腐败问题
5月26日,福建省光泽县纪委信访、检查室同志深入华桥乡官屯村走访调查,了解问题线索。宋志峰 摄
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霞林派出所副所长郑志尚向其管辖内的酒店等经营者收取财物共计40.5万元;晋江市新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曾德阳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收受礼金和购物卡共计15.2万元;武平县中堡镇田坑村党支部原书记高添荣骗取医疗保险基金15.7万元……
4月下旬至5月中旬,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通报8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拍“苍蝇”惩“蚁贪”力度持续加大。去年以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私办企业等“五个有之”的现象,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2014年至今年4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贪污贿赂案件2153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846件。
紧盯民生领域腐败问题
5月13日,福鼎市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福鼎市医院耳鼻喉科原主任张金开除党籍处分。此前,张金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查实,张金在2007年11月至2012年4月任职期间,在福鼎市医院药品采购过程中,接受药品销售方请托,非法收受药品回扣款18.65万元。
对于这样一位技术型人才的“落马”,福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曹清福表示:“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我们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民生的事无小事,民生的钱都是‘救命钱’。”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与民生相关的领域,瞄准教育、医疗、社保、粮食等部门,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小学存在通过招收片外生收取“天价择校费”问题,去年下半年,福州市鼓楼区纪委组成4个专门调查组,以重点线索为切入点,深入8所区属小学对各校招生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先后约谈100余人次,核查招生资料近千份。
通过调查,发现多名教职员工存在违规招收片外生、收受贿赂的问题,鼓楼区教育局原副局长方钟成在帮助他人入学、转学过程中收受好处费12万元,井大小学原校长林仕国收受片外生家长贿赂10万元,为7名片外生违规办理入学手续。方钟成、林仕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另外5名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因介绍贿赂、行贿受贿,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在莆田市仙游县,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从一封投诉件入手,通过近一年的努力,查处一起法医、医生和社会中介人员互相勾结出具虚假司法鉴定、严重践踏司法公正的窝案串案。
今年1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诬告陷害罪等对24人作出有罪判决。
松溪县纪委查处一起以县粮食局局长叶风健为首的粮食系统贪腐窝案,涉及金额113万元,涉案9人,其中5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屏南县精神病院院长郑新楠因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被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去年以来,福建省共查处教育领域违纪违法案件395件,查处卫生系统违纪违法案件275件。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在农村较为严重。随着中央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以及民生项目的实施,大量资金进入村居组织,不少村干部的手便四处乱伸。各类补助资金的“雁过拔毛”,是村干部贪腐的主要手段,基层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4月23日,福建省纪委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其中,永泰县葛岭镇溪洋村报账员陈魁星私自扣留该村10户共计19名低保户的低保款存折,并将上述低保户的低保补助款及春节慰问金共计4.6万元予以侵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对于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的,露头便打。”福建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通过开展信访案件直查快办、重大案件下查一级、提级办理、交叉办案等,形成了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快速处置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
“感谢纪委的及时查处,我们已经领到了危房改造补助款!”谈起不久前查处的泗坑村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宁化县方田乡泗坑村的村民感激地说。
3月10日,泗坑村21名村民向县纪委反映该村村干部贪污危房改造补助款和公路建设款等问题,县纪委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通过直查快办工作机制,查实泗坑村村干部弄虚作假,伪造支付表套取农户危房改造补助款用于私分、送礼的问题。5月15日,泗坑村党支部书记雷美德被撤销党内职务,村委会主任巫朝近、副主任范忠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的5.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全部退还农户。
2014年至今年4月,全省共立案查处农村党员贪污贿赂案件700件,占全省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31.07%,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39件。
责任倒查,防止腐败滋生蔓延
莆田市纪委查处城厢区公安分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涉及20名公安干警,其中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今年4月,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区分局党委书记、政委、纪委书记等3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其中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吴金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南安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两个中队20多名工作人员因违规接受宴请或收受贿赂,受到党纪国法惩处。今年3月,南安市纪委对6名相关负责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进行责任倒查,其中市交通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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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肃责任倒查,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防止基层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表示。
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把纠正、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责任倒查的重要内容,凡是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出现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坚决问责到底。去年以来,全省对153名县处级以下党员干部实行责任倒查。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王长远 杨雅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