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代管点不给票据成常态 车辆丢失维权难

19.06.2015  08:53

  福州新闻网6月1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申哲)交了一元停车费后新买不久的电动车丢失,代管员却以“我没有印象你交过钱”拒绝担责。前日吕小姐遇上了这样一件事。近日福州晚报记者走访福州多个“两车”停放点发现,大多数代管员在收费后未提供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对此相关部门表示,若代管员拒绝提供发票,市民可以拨打12366或当地地税局电话进行投诉。

   遭遇:交了寄存费

  车子丢了难索赔

  吕小姐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两个月前她花了1800元买了一辆全新的电动车。上周六晚上7时许,吕小姐骑车前往五四路王府井百货处理事情,将车停在了楼下的非机动车寄存点。

  “我刚到楼下停车就有一名依伯靠过来向我收取寄存费,我给了他一元钱后便上楼去了。”吕小姐告诉记者,晚上10时许,她下楼准备离开时却发现电动车不见了。“我告诉他车不见了,他说不可能,然后又说不记得我交了钱。”吕小姐说,由于对方没有出具任何收据之类的凭证,自己也没有主动索要,因此对是否有交寄存费一事双方各执一词。

  吕小姐随后发现一旁刚好有个监控,便向鼓东派出所报案,希望警方能够调出监控,证明自己确实有交钱。没想到警方在调查后却告诉她,监控坏了。

   调查:十多个存放点

  仅一个有发票

  近日,记者以万宝商圈为中心,走访了福州市区十多个“两车”停放点,结果仅有六一北路一停放点在记者存车时提供了发票。

  在苏宁广场前的停放点,一名中年女子看到记者准备停车时,便主动上前收取一元停车费。当记者询问是否有发票或收据、若车丢了该怎么办时,对方则表示“没有这种东西”、“我人都在这边,车怎么可能会丢”。

  随后记者骑车前往宝龙城市广场,在广场前的“两车”停放点,一名男子看到有人停车便主动上前收取停车费。记者询问是否有发票时,对方表示没有发票。

  在万象城旁的两车停放点,代管员在记者停车后主动索要发票时也未能出示发票。

  在六一北路金三桥大厦门前的“两车”停放点,记者主动索要发票后,一名依伯才提供了三张发票。记者看到,该发票为“福建省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定额发票”,上面有福州市地税局及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印章,面额为每张三角。

   市民:除了不给发票

  其他乱象也不少

  在调查过程中,除了“两车”代管点无发票问题外,不少市民还向记者反映了代管点存在乱收费、代管点不规范、部分地段有人私设代管点收费等问题。

  家住仓山区首山路七街十二府小区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小区附近超市门前从几年前开始就有人收取停车费,业主们投诉多次但仍未彻底得到解决。“相关部门也回复我们说那边是私人非法收费,但是几年下来还是有人在收。”陈先生说。

  除此之外,市民还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对“两车”代管点进行统一管理,如树立统一标识等,并对乱收费突出的路段加强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