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续两年收“红包”排前十医院将被降级

28.10.2016  21:13
  

  我省近日出台《福建省医疗机构专项整治“红包”和回扣工作方案》,重拳整治医院收“红包”、回扣。记者获悉,省卫生计生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红包专项调查,连续两年收“红包”居前十名的医院将被降级处理。

  各医疗机构将建立完善出院病人回访制度,对每个出院1个月内的病人开展调查回访,将“住院治疗期间医务人员是否收取红包”作为重点回访内容。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将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红包”专项回访调查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继续开展二级以上医院满意度调查工作,包括“红包”专项调查。

  同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将指定专门部门统一受理包括“红包”、回扣问题在内的投诉举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方案》,一年内,医院被反映收受“红包”行为累计3起(含3起)以上的,医院分管医疗、党风廉政建设的院领导将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6起(含6起)以上的,实行问责,主管部门将追究医院党政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被反映收受“红包”行为的数量排名前十名的医院,当年医院评价不合格,连续两年前十名的,医院评审等次下降一个等次。

  收受“红包”、回扣行为一经查实,相关人员当年医德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将评为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收受“红包”、回扣行为情节严重的相关人员,将被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或直接给予解职待聘、解聘处理;受到前述处罚的相关人员还将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