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不断创新两岸融合发展模式做深化两岸交流先行者

15.03.2018  15:12

  日前,大陆方面出台《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台资企业、台湾同胞提供与大陆企业、大陆同胞同等待遇,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惠台“大礼包”。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8年要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这无疑又一次强调了落实“大礼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些年来,大陆发展日新月异,成为许多台胞心中干事创业的热土。《若干措施》出台,涵盖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影视等众多领域,开放力度大、涉及部门多、覆盖范围广,目的就是要让台湾同胞分享大陆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各种机遇。可以说,这些干货满满的措施,开启了两岸交流合作的新篇章,饱含着大陆对台湾同胞的深情厚谊和关爱之情,也引发了岛内民众的热烈反响。

  闽台一水相连、血脉相亲,经济和文化交流合作历来十分密切,福建省在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大陆出台这些惠台措施,不仅为福建省深化闽台合作提供了基本思路和方向,也对福建省开展对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勇担重任,做深化两岸交流的先行者、探路者。

  具体而言,就是要紧紧围绕“同等待遇”这一关键词,深入开展调研,尽快扫除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服务水平,尤其是要发挥好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的作用,不断创新两岸融合发展模式,为台资企业和台胞参与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为台湾同胞在闽学习、创业、就业、生活实现无缝对接扫清障碍,为深化落实《若干措施》探索更多有益经验。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