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市一副镇长3年捞24万 丢官受审获刑6年
09.06.2014 11:15
本文来源: 东南网
在短短3年时间内,一个副镇长贪污受贿24万余元。近日,经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三伏潭镇原副镇长荣延峰被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据查,2010年,时任三伏潭镇政府宣传委员的刘义杰(免予刑事处罚),要求负责铁路建设还建公路施工的吴某,采取虚报铁路建设还建公路工程量的方法,套取资金19万余元,荣延峰分得2万余元。2011年,时任三伏潭镇水管所所长的樊某采取虚报工程量的方法,从该镇小型水利工程中套取6.8万元,荣延峰分得3万元。同年,荣延峰以为农业办公室争取工作经费为名,采取压缩项目的方法,从三伏潭镇下夹沟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套取现金8万元。2012年,时任三伏潭镇农业办公室主任的付书勇(另案处理)将农业办公室工作经费7万元交给荣延峰。
此外,荣延峰还利用担任该镇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4.5万元。(邬兰 周碧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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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2014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