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快件 只赔三倍邮资?

31.10.2014  18:19

陈先生是一家数码科技公司的工作人员,9月21号,他通过圆通快递同城寄出了打印机喷墨头,价值约12000元。到了9月24号,收件方打电话来,说快递还是没有收到。
 
陈先生:我们就是仓山区寄到新店,这么多天很不正常
 
寄件寄了这长时间都没有到货,陈先生拨打圆通客服询问邮件下落,客服说要去找福州马尾总部,陈先生又电话福州马尾圆通快递总部,总部的回应说让他们联系分部。

小陈:他们相互推诿都说是对方的责任,你打电话联系谁,打给谁又说联系总部,你在联系分部,推来推去。
 
随后记者跟着陈先生来到了福州圆通快递马尾总部,向工作人员了解快件的下落以及赔付方案。

快递公司客服人员:我们任何一个单子上面都写的很清楚说价值高的要进行保价,我们没有保价就按这个单子上合同写的赔偿。
 
翻开快递单的背面,可以看到在快递单背面的《国内标准快递邮件服务协议》里有这么一条条款:"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的,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三倍",对此,陈先生并不认同。他认为在寄件时快递员并没有提醒说可以保价。

陈先生:你们收一份邮件时候流程是什么样的?(他转身离开。。。。。)

快递员在寄件时未提醒陈先生保价,圆通快递公司寄丢邮件要赔付什么样的责任呢?记者就此也咨询了律师。

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 罗道律 律师:一般是按照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赔偿,有保价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约定不明或者是约定无效的话,按《合同法》关于货物合同的约定是按照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去赔,但是如果没有告知保价的,当邮件丢失,快递公司应对丢失进行赔付。

回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快递用户,在挑选快递服务时,不仅要选择信誉好的快递公司,还不要忘记,重要的快件,还是保个价更放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