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将为泉州首部实体法
《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将为泉州首部实体法
泉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陈万里作工作报告
1月21日讯(本网记者 颜财斌)1月21日上午,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陈万里代表泉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充分把握获得地方立法权的新机遇,已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分门别类形成2016年立法计划,确定10个立法项目,并把《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确定为首部实体法,正在协调有关部门抓紧起草。
工作报告从五个方面总结了2015年泉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指出,2015年泉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仅仅围绕深入实施“三大战略”,统筹安排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助推政府应付经济下行压力,开展加快实体经济、台资企业、海洋渔业发展调研,深入走访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深入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对“十三五”规划编制思路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研,坚持发展实体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确保“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
报告还指出,2015年泉州市人大还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增进时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57件,其中受理群众来信583件,接待群众来访474批589人次,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件共473件。继续改进“专题询问”形式,注重增加询问随机性,扩大询问参与面,增强询问互动性,抓好询问结果跟踪落实。
报告强调,2016年泉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着力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为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建设“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作出应有的贡献。报告还指出,2016年泉州市人大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制定出台开展专题询问工作办法、满意度测评工作程序,着力抓好审议意见跟踪落实,增强监督实效,推动转型升级和依法治市,治理改善民生,促进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