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地区论坛发表关于加强海空搜救协调与合作声明

11.08.2014  11:08

新华网内比都8月10日电东盟地区论坛10日发表《关于加强海空搜救协调与合作声明》,全文如下:

对2014年3月马来西亚失联航班MH370上的失踪人员以及2014年4月韩国“岁月”号客轮遇难者家属表示同情;对参与上述两起事件搜救合作的国家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赞赏;

认识到海空事故给地区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风险;

忆及论坛在推动各成员加强搜救协调与合作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认可《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其关于搜救的第12附件、《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1974/88)、《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SAR 1979)、《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国际航空及海上搜寻救助手册》(IAMSAR Manual)和《国际海上避免碰撞规则》(COLREGs 1972)等有关国际海空搜救规定的重要性;

认识到地区国家搜救能力以及搜救合作的有效性和效率需要进一步加强;

主张地区国家进一步加强双边和多边层面的搜救协调与合作,包括在东盟地区论坛(ARF)框架内加强对话和协作;

论坛各成员方重申在地区海空搜救协调与合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救助生命为宗旨,应以快捷和适宜的方式提供搜救服务;

——对海上遇险人员实施无差别对待,不论人员国籍和身份及其被发现时的处境;

——除非另有安排,各成员应自行承担参与搜救行动的费用;

——《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框架下规定的海空搜救合作应促进加强地区国家的能力建设和推进建立信任进程,并推动地区救灾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