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法院:在赤山林场设立“生态巡回办案点”

04.01.2016  19:06
  12月31日,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法院在赤山国有防护林场挂牌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巡回办案点,并设立生态资源诉前调解工作室,为服务“美丽的生态旅游海岛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生态,是东山科学发展的主旋律,也是“四有”书记谷文昌同志绿色发展理念的精神传承。近年来,该院围绕“绿色司法”、“蓝色司法”司法品牌创建活动,不断拓展涉生态维权领域,2014年正式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采取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审判形式,审执结涉生态民商事案件93件,从严从重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2件,诉前化解涉生态纠纷118起,深入农村、渔区等开展“司法接力谷公精神”、“绿色东山”等生态宣传活动7场次。

  此次设立生态资源审判巡回办案点和诉前调解工作室,是该院延伸涉生态资源司法服务,创新生态环境审判机制的又一个重要举措,今后该院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生态资源审判庭法官驻地办案,就地开庭、调解涉生态纠纷案件,有效遏制和打击非法破坏防护林、非法占用土地林地等行为,构筑强有力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