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铜陵镇法制宣传员林建德系列报道(二)

24.03.2016  17:05

      人生跌宕 矢志不渝

  福建法治报记者 福建长安网记者 黄声梅 黄杰 本报特约记者 沈海生

  “如果上苍再给我几年的生命,我要当个真正的‘百岁普法老人’。”已经坚持普法29年的林建德,心中又有了另一个坚持。   林建德为何会对普法如此执着?他是如何走上普法之路的?又是何许力量支撑他坚持了这么久?   回望他多舛的命运,或许可以有些答案。   他曾是   “反革命”的“坏分子   尽管不愿多提,但过去的事终究在林建德的人生中还是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   1950年5月,溃败的国民党残余部队从东山抓走了4700多名青壮年去台湾。如果按当时论,这些被抓丁的家属应是“敌伪家属”。时任组织部长的谷文昌大胆提议,将“敌伪家属”改为“兵灾家属”,对他们不歧视,经济上平等对待,困难户予以救济,孤寡老人由乡村照顾。   一项德政,十万民心。被收服的“民心”中就有见证这一切的林建德。   那年,林建德年仅28岁,风华正茂,经营着一家文具店,在东山县工商界里颇有名气。那时的他,刚当选为东山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之一;那时的他,还有一项业余爱好——创作,他还是东山县业余文艺创作组组长。   1956年,为配合宣传和平解放台湾,林建德以东山岛寡妇村为素材,编写了《望夫归》小歌剧,在一次全县各界人民争取和平解放台湾的大会上演出,获得了满堂彩。1957年10月,《望夫归》被扣上了“盼望国民党卷土重来”、“极右”和“反革命”的罪名,又因说了“有些党员干部没有先天下之忧而忧的精神”被定为“坏分子”。   一夜之间,他的人生从天堂跌落地狱。此后,他开始了将近13年的劳改生活。   他怀疑“不懂法   是“罪魁祸首   “我没有犯罪,为什么要抓我?”身陷囹圄的林建德百思不得其解,“是不是因为我是文盲,不懂法律?”   在劳改农场,天天与法打交道的林建德突然意识到,要学法就要先尊法。自此之后,他迷上了法律,出工收工,只要有时间,全都用来学习法律知识。   与林建德一同劳改的,除了一部分同样性质的人,也有抢劫、强奸、投机倒把和破坏公共财产的违法犯罪人员。   林建德分明感觉出自己与那些人的不同——“他们有犯罪,我没有”。爱学习守规矩的林建德被任命为大组长,手下管了百来号罪犯。“我的普法历程可以说从那时就开始了。”林建德将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讲给大家听,教大家要遵守规矩,要清清白白做人。   试图从法律中寻找答案的林建德,不知不觉间,竟然从学法中得到了快乐,排解了忧郁。“能学法律不错。”多年来的坚持学法,让林建德坚信“终有一天能证明我的清白”。   他要办一个   “被认可的普法学校   1979年4月,已经57岁的林建德获得了平反,被安排在县百货公司当营业员,并当选为东山县政协委员。   1982年退休后,他退而不休,运用自己懂中医的特长,和本地老中医陈镜藻一合计,开办了一所“政协老年诊所”,义务为老年人看病。但很快他就发现,前来“就诊”的老人“心病”多于“身病”:子女不孝、老人被弃养、遗产纠纷成为困扰老年人的最大“病根”,而最直接的“病灶”来源于对法律的无知。   林建德认为,要医治老年人的“心病”,普及法律知识才是一剂“良方”。1985年,63岁的他自费报名参加上海《民主与法制》杂志社的法律函授学校,成为当时学校最高龄的函授生。1987年春,铜陵镇公园街老人协会成立,他被乡亲们推选为会长。同年,他自费创办了这所老年法制学校。   当时有人觉得他“假积极”:“都60多岁了还学什么法律?”“都快要死的人了还做什么普法?”   更有人直接地“为难”了一把林建德:“老林哪,法律是什么?”满腔热情的老林被“问住”了。有一次从报纸上看到:“法律是权利,是义务;法律是责任,是担当;法律是公平,是正义。”老林豁然开朗了。   “上山下乡20年,我知道国家一定要有法律才能发展。”多年与法打交道的林建德笃定地说,“在离开人世之前,我要办出一个被认可的普法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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