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出炉

17.11.2015  08:43

  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加快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经省政府授权,省发改委、省外办、省商务厅今日联合发布《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明确了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的四大功能定位、重点合作方向、主要任务等。

   四大功能定位是: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互联互通建设的重要枢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域、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人文交流的重要纽带。

   重点合作方向是: 打造从福建沿海港口南下,过南海,经马六甲海峡向西至印度洋,延伸至欧洲的西线合作走廊;从福建沿海港口南下,过南海,经印度尼西亚抵达南太平洋的南线合作走廊;同时,结合福建与东北亚传统合作伙伴的合作基础,积极打造从福建沿海港口北上,经韩国、日本,延伸至俄罗斯远东和北美地区的北线合作走廊。

   主要任务是: 加快设施互联互通,推进产业对接合作,加强海洋合作,拓展经贸合作,密切人文交流合作,发挥华侨华人优势,推动闽台携手拓展国际合作,创新开放合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保障。

  根据《方案》,我省将支持泉州市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支持福州、厦门、平潭等港口城市建设海上合作战略支点;支持漳州发挥两岸产业对接集中区优势和莆田、宁德发挥深水港口等优势,拓展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加强合作交流;支持三明、南平、龙岩等市建设海上丝绸之路腹地拓展重要支撑。

  发挥优势,全力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答记者问

  经省政府授权,今日省发改委、外办、商务厅联合发布《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为促进各方对《建设方案》的了解,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就《建设方案》作了解读。

  问:我省制定《建设方案》有何背景?

   答: 2013年9月和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在国际社会得到广泛关注和积极反响。2015年3月,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倡议,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多次组织研究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今年初以来,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外办、商务厅等部门以及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研究制定了《建设方案》。《建设方案》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并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后,由省政府授权省发改委、外办、商务厅联合发布,进一步明确海丝核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问:福建省建设海丝核心区的功能定位是什么?

   答: 作为海丝核心区,福建省将努力在互联互通、经贸合作、体制创新、人文交流等领域发挥引领、示范、聚集、辐射作用,重点打造四个方面的功能定位:一是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互联互通建设的重要枢纽,构建以福建港口城市为海上合作战略支点、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安全高效便捷的海陆空运输通道网络;二是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争取在拓展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产业、贸易、投资合作领域方面率先突破,形成早期收获成果;三是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域,以加快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建立和完善对外交流合作机制;四是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人文交流的重要纽带,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

  问:福建省建设海丝核心区对外、对内如何布局?

   答: 对外合作方向上,根据历史基础、经贸合作以及人文交流现状等情况,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重点合作方向是打造西线合作走廊、南线合作走廊;同时结合福建与东北亚传统合作伙伴的合作基础,积极打造北线合作走廊。

  省内布局上,充分发挥福建各地的地缘、人缘、历史文化及对外开放、产业发展等优势,形成整体参与和引领国际合作的新优势。支持泉州市发挥海外华侨华人、民营经济和历史文化积淀等优势,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支持福州、厦门、平潭等港口城市发挥产业基础、港口资源、开放政策等优势,建设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发挥平潭、厦门、漳州对台优势,构建两岸携手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开放新格局;发挥莆田、宁德深水港口优势和妈祖文化、陈靖姑文化等纽带作用,促进经贸人文融合发展。支持三明、南平、龙岩等市发挥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和朱子文化、客家文化等纽带作用,建设海上丝绸之路腹地拓展重要支撑。

  问:福建省建设海丝核心区的主要工作任务有哪些?

   答: 根据《愿景与行动》提出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五个方面的主要合作内容,《建设方案》提出了福建省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八项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加快设施互联互通,加强海上通道、航空枢纽和空中通道、陆海联运通道、口岸通关体系、信息通道等建设。二是推进产业对接合作,支持企业扩大境外投资,推进现代农业、主导产业、能源矿产、旅游等产业合作。三是加强海洋合作,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加强海洋科技、生态环境保护、海上安全等合作。四是拓展经贸合作,推进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努力提高对外贸易水平,强化贸易支撑体系建设,加强投资促进工作。五是密切人文交流合作,丰富文化交流,推进教育、医疗卫生合作,拓展友好城市,扩大劳务合作。六是发挥华侨华人优势,激发侨商参与建设热情,加强华侨华人情感联系。七是推动闽台携手拓展国际合作,深化闽台经贸合作,扩大人文交流交往。八是创新开放合作机制,强化政府间交流机制,建立国内合作共建机制,打造重大合作平台。

  问:福建省建设海丝核心区如何发挥侨、台优势?

   答: 侨、台优势是福建省建设海丝核心区的独特优势,目前旅居世界各地的闽籍华侨华人达1580万人,其中约80%集中在东南亚,达1250多万人;台湾同胞有80%祖籍福建,闽台两地与东南亚地区习俗相似、文化趋同,民间交流量大、面广,无论是“请进来”,还是“走出去”都有天然的优势和氛围。《愿景与行动》已明确提出:为台湾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作出妥善安排。为此,福建省将发挥好侨、台优势,推进海丝核心区建设。一是要加强情感联系,激发侨商参与建设热情。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的交流交往,凸显华侨华人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参与者、建设者和见证者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拓展侨务引资引智,积极发挥闽籍重点侨团的作用,主动对接重点侨商,邀请侨商来闽考察投资。吸引华商参与、促进沿线重要基础设施、产业园区等合作项目建设。引导沿线国家和地区华侨华人和华侨社团加强与国内“走出去”企业的交流、服务,共同关注社会责任,实现与当地的和谐相处。二是要深化闽台经贸合作,扩大人文交流。通过深化闽台交流合作促进核心区建设,通过核心区建设提升闽台交流合作水平。支持福建企业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台资企业加强合作,携手共同拓展东盟等国际市场。加强祖地文化、民间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文化。深化两岸民间基层交流合作。构建两岸直接往来主通道,进一步方便人员往来。

  问:福建省建设海丝核心区有哪些重大的平台载体?

   答: 福建省将重点打造四个方面八个重大合作平台。一是重大综合性交流合作平台,按照《愿景与行动》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的倡议,积极配合国家层面办好“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推动建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城市联盟”并在泉州设立秘书处。二是重大经贸合作平台,支持在福州举办的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加挂“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支持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牵头成立海上丝绸之路多边商务理事会并在泉州设立联络办公室。三是重大海洋合作平台。重点支持在厦门建设“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支持福州加快建设完善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四是重大人文交流平台。重点支持福州承办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支持泉州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交流展示中心。

  问:如何保障福建省海丝核心区建设顺利推进?

   答: 为落实好《建设方案》,福建省将重点从八个方面保障核心区顺利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近期将进一步充实“海丝办”人员力量,推动《建设方案》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统筹协调,争取取得早期收获。目前,我们已研究制订了海丝核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下阶段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按季度跟踪推动海丝核心区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分工协作、步调一致、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三是加大政策扶持,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国内外贷款、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等资金投入,支持核心区重大合作项目建设。四是突出项目带动,集中力量推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并在实施过程中对重大项目进行持续更新、滚动推进。五是重点拓展与东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和工作机制,加强与台港澳合作,推动优势产业产能“走出去”。六是加强境外投资风险防范,积极为企业提供境外投资信息服务,引导企业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七是办好与海丝有关的博览会、艺术节、电影节、旅游节等活动,形成经贸与人文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纽带。八是强化人才支撑,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外向型、复合型人才。

    (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