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21日—23日申报

22.05.2014  16:18

  今年,我省将首次在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安排2000人。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于5月21日-23日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专项计划的实施对象为:户籍在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高中阶段具有23个县县域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在23个县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考生应于5月21日-23日,持申报专项计划所需材料到当地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时须提交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14年福建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专项计划只面向文史、理工类招生,不安排艺术、体育类招生计划,纳入各校招生总规模。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之后、本一批之前进行;设1所院校和该校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