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专项招考公务员考录比为34:1

07.09.2014  00:12

  福建公安系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专项招考的资格初审工作今日结束。据统计,共有29696人报名参考,27610通过资格初审。

  此次专项招考原本计划招收879人,因考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减少录用计划(招考人数)28人。这意味着共有27610人竞争851个岗位,平均考录比为34:1, 38个职位考录比超过100:1。

  由于此次属于专项招考,提供的皆是基层岗位,大多职位对于性别、年龄、专业皆有要求。这就造成了部分在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学位、专业、或者报考范围方面条件稍宽的职位,报名人数“爆棚”。其中,最火爆的一个职位达到1713:1,为漳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04)赤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科员职位,该职位计划招收1人,1713人通过资格初审。此外,部分职位也十分火热,如云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4)火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员,计划招收1人,790人通过资格初审;厦门市公安局(13)同安分局特警勤务岗位科员,计划招收1人,757人通过资格初审;建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2)南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员,计划招收1人,386人通过资格初审。

  据悉,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将于9月20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与全省公务员统一招考不同的是,专项招考的笔试科目只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门,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福建省公务员局特别提醒,招考过程中,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也将被记入福建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录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福建省公务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申请取消录用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福建省公务员。(谢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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